请区分瞬时功率和年度能耗。
电力系统影响评估旨在分析新增需求对电网的影响。能源使用计划协商则对项目及设施的能源需求、供应及利用效率进行审查。是否属于评估对象需根据公共/民间、设施/项目类型及规模等标准另行确认,因此不得仅因判定为“不属于电力系统影响评估对象”而省略该环节。
MW表示功率大小,MWh表示单位时间内的能耗。例如,如果设施的平均功率为5MW且全年保持恒定,则为5 × 8,760 = 43,800MWh/年。 不应简单地将8,760乘以合同功率或设备额定功率,而应反映实际运行时间、负荷率及各阶段的运行率。
将冷却方式与电力计划整合到一份计算表中
需确保电气·机械设计中的IT负荷、制冷功率、辅助设备、运行时间与扩建时间点保持一致。节能对策应说明基准方案与改进方案、适用范围、计算公式、设备规格及控制方法。关于余热利用或可再生能源计划,需确认供电对象以及安装和运营条件。
协商意见将以图纸和执行资料的形式留存。
编制及代理单位应确认适用要求和提交时间,并与项目业主共同准备计划书。协商过程中补充的内容应作为设计变更记录进行管理,设施竣工后用于履行确认所需的资料也应作为合同交付成果。建筑物节能计划书及各类认证属于对象和提交单位各不相同的独立业务。
此阶段需准备的材料
- 设施·项目规模及公共/民营分类,相关许可审批时间表
- 年度能源需求计算表及分阶段运行计划
- 能源供应与节约对策、电气与机械设计依据及实施方案
实际受理与办理方法
- 请通过韩国能源公团的指南确认相关项目及设施的协商对象及时间节点。
- 双方就能源使用计划的制定与协商支持范围达成协议,并由项目业主批准该计划书。
- 按照相关受理程序提交申请后,将对公团的审查、补充及协商意见进行管理。
- 将协商内容反映在最终设计和竣工资料中,并进行必要的落实确认。
需移交至下一阶段的成果
能源使用计划的协商意见及执行资料。本文件不能替代韩国电力公社(KEPCO)的供电可行性证明。
该与哪家公司签订什么合同呢?
制定和协商能源使用计划的企业
- 选定时间点
- 在确认协商对象后,设计确定之前
- 合同文件
- 能源使用计划制定及协商支持合同
- 预期交付成果
- 年度能源供需与能效计划书、补充说明、实施计划及最终报告资料
- 确认范围
- 范围涵盖机械·电气设计输入参数的调整、与工业园区的协商、设计变更的落实,以及竣工后的履约确认。
- 遴选标准
- 相关代理资格及注册要求、数据中心负荷与制冷计算业绩、是否提交计算原始数据
电气设计公司
- 选定时间点
- 在提交预定通知及向韩国电力公司申请技术审查之前
- 合同文件
- 电气设计及申请支持服务合同 + 代理申请时的授权书
- 预期交付成果
- 负荷计算表、初始及最终供电计划、单线接线图、申请资料及对韩国电力公社质询的答复
- 确认范围
- 区分“预定通知”与“技术审查支持”。是否包含合同功率·电压变更,以及进线线路·受电设备的详细设计
- 遴选标准
- 负责相关电压及规模的执行能力、注册范围、技术审查回复的解读及设计应用
申请表格·官方受理窗口
韩国能源公团能源使用计划协商指南 ↗
请确认适用设施、提交时间、制定及协商程序。
打开官方机构的原文。附件中的《电力系统影响评估》表格为2025年11月28日发布的公告版本,实际提交申请时请确认适用的表格及提交地点。在本网站留言不视为向该机构提交申请。
虽然有相关资料,但后续步骤是否受阻?
请告知当前的受理阶段及所持资料,我们将根据项目地点,对后续工作、专业机构的角色及推进顺序进行审查。
电力及许可业务审查委托